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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广播电视台数码相机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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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与参数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数码相机 佳能 佳能(Canon)EOS 5D Mark IV 单反套机(EF 24-105mm f/4L IS II USM)全画幅 3040万像素 61点对焦(含UV镜) 2 2 存储卡 闪迪 闪迪(SanDisk) 高速存储卡 SD卡 U3 170MB 单反微单相机内存卡 兼容连拍和4K视频 128G 4 3 采访话筒 索尼 索尼 UWP-D11小蜜蜂 单反无线话筒,每只发送单元配两个无线话筒接收头。 2 4 镜头 佳能 (16-35mm/F2.8III+24-70mm/f2.8II+70-200MM/f2.8II)大三元EF镜头一套(三只) 1 5 稳定器 大疆 DJI 大疆 如影 Ronin-S 标准版 2 6 电池 佳能 LP-E6N 4 以上合计:人民币大写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2019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交至海门市海门市广播电视台行政管理中心魏玉美,电话:0513-68185307。地址: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闻海路2号海门市广播电视台1311室。本次项目以本台收到报价单的时间为准,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日 下午15:00。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与采购单位联系,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配置等,所投产品的品牌必须为招标文件的建议品牌,规格、配置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13万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有效报价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单位若少于3家,则为无效报价。 7.中标公示在海门广播电视台网站公示3天后,中标供应商与海门市广播电视台签订购买合同。 9.售后服务: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培训到位,并验收通过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额支付合同价款。 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必须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1.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结束。 采购单位电话:13862853122 监督电话0513-68185307 海门市广播电视台 2019年6月25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