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海门市广播电视台 苏ICP备05086090号 苏公网安备 32068402000000号 地址:海门市闻海路2号 邮编:226100 电话:0513-82212551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 |
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月度评审办法有改进 | ||||
| ||||
| ||||
为提高评审效率,确保评审质量,经台研究决定,市广电台对广播电视节目月度评审办法作出改进,把原来的集中评审改为分散评审。 具体办法是:总编室把月度评审抽查的一周节目和节目制成的光盘分门别类后送达相关评委,评委收到后仔细阅读稿件和审看审听光盘上的节目。在此基础上打出评审分数,写出评审文章,总编室统计后最终确定各类评审节目的得分,并将评审文章发表在每月出版的《海门广电》内刊上,广播电视的宣传人员可从发表的文章上获知评审情况,并将评审的优劣高下作为各自今后学习和努力的方向。 (宗轩) |